马来西亚2名须眉及1名未成年须眉波及招募赌客,当天出庭面控时皆不认罪,3人获准保外候审,案件展至本年8月2日再过堂。
3名被告别离为18岁少年、28岁张氏及25岁谢氏,他们被控于2021年6月20日下昼2时,在市区一民宅被发现波及网上招募赌客。
此举叛逆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4(1)(g)条规,并可在疏通法令4(1)条规下判,以及在刑事法典34条规同读。若罪成可被判罚金最低5000令吉,最高5万令吉,或扣留不率先3年。另外,每台赌博器材最少罚金5000令吉,最多不率先5万令吉。
3名被告面控时不认罪,第1被告18岁少年被谕令以5000令吉理论担保金及1人担保出门;第2被告张氏考中3被告谢氏被谕令各自以4000令吉担保金及1人保外。
据了解,6月20日下昼,警方接到谍报后博彩中介,由谍报与步履组主任达鲁纳助理警监带队到一民宅查验。警队到现场时,民宅的竹篱及大门上锁,但屋内停放1辆车。据知,那时屋内有3名须眉,皆是职工。警方在屋内查获4台电脑及18台手机等用以操控网赌的笔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