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苗接种计划逐步向更多优先组別开放之时,菲律宾国家允许中小微企业自主购买新冠疫苗,逐步向重点领域开放免疫规划。
这是卫生部和国家抗击新冠肺炎特別工作组于2021年6月3日联合簽署的一份联合备忘录通告中表明,马尼拉公报在昨天获得了该联合备忘录通告的副本。
该联合备忘录通告是由卫生部长杜计和国家抗击新冠肺炎特別工作组总负责人兼疫苗特派员牙未斯簽署。
根据联合备忘录通告中有关私营实体采购和分配新冠疫苗程序的第5段第A (1) (ii)节的实施指引,私营实体,包括中小微企业,如果希望采购疫苗,“应通过本地紧急使用许可持有人,向疫苗生产商提交意向书”。
联合备忘录通告强调,在采购疫苗方面,中小微企业必须与卫生部、国家抗击新冠肺炎特別工作组和相关疫苗供应商簽订多边协议——这与早些时候,为其他大型私营公司制定的指导方针类似。
联合备忘录通告表示,意向书至少应包含以下细节:1. 公司名单和性质;2. 公司雇员及其指定人员的数目,包括优先合资格人员的细分数字(例如:A.1医疗工作者,A.2 老年人等);3. 拟采购的疫苗数量。
当被问及政府是否已经允许中小微企业购买自己的疫苗时,身为疫苗派员的牙未斯回答说:“是的。”
据工商部说,为A4组接种疫苗将有助于国家经济快速复甦,因为更多受保护的劳动力意味着更多行业和企业将被允许开放。
可是,牙未斯承认,为经济前线接种疫苗的挑战之一是菲国疫苗供应有限。这就是为什么政府允许私营部门采购自己的疫苗供应,以便为自己的员工接种疫苗。
据联合备忘录通告说,目前,中小微企业等私营单位员工的疫苗接种应当“完全免费”。联合备忘录通告还表示,为其员工自行采购疫苗的私营实体(包括中小微企业),“不需要向国家政府捐赠疫苗。”